第9章 写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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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
  “那你准备干点什么?”她闻言眸子亮晶晶的道。
  “今天的训练内容我可以在这里完成,先把100个引体向上做完再说。”
  “我的天哪,你能做100个?!”
  “当然不是一次做完,分5组,每组20次。”
  “这也很牛了好吗!我认识的男生里就没有能做一个标准的,拉个半程幅度还得连蹬带踹。”
  “那你现在认识了;不过‘连蹬带踹’形容的很贴切,肱二头肌和背阔肌肌力不足就会这样,用正式一点的术语说叫‘代偿发力’。”
  “还是你专业,不过这里也没有单杠,你用什么练?”
  “这棵树就不错,看到那根树杈了吗?粗细高度都合适,还横平竖直的,当个单杠用完全没问题。”
  “好,那我一会儿说不定能给你画一幅画呢。”
  项骜要回什么,但话未出口沈如浩的声音传来:
  “水欢,你干什么呢?快点过来啊!”
  “去吧,不用管我。”他道。
  “那我走了。”她嘴上说着脚下却没有动。
  “这么舍不得我?”
  “闭嘴,不准逗我!”
  “为什么?”
  “因为我会当真的!”
  撂下这句,水欢才一阵风似的跑开了。
  接下来的写生过程中,她有点无法集中精力;因为总是想往那棵树的方向去看,而每次都能看到项骜正在完成一个又一个教科书般的引体向上。
  他做的时候不仅没有一丁点借力,下半身也和大多数人会不受控制的胡乱摆动不同,前后位移的幅度极小;然后拉起时和回落时的速度竟然也完全保持匀速,不会在拉至顶端时减速,也不会在下放时突然加速;因为从小学美术的关系,水欢的空间感非常好,所以看了几次更是发现项骜从第一个到最后一个,每一次的运动轨迹堪称无限接近完全一致,给人一种不是在凭空练习,而是顺着一条看不见的轨道做动作。
  这种对力量的掌控能力,简直让她目瞪口呆。
  时间一晃到了中午,参加作画的同学进度基本大差不差,唯独水欢的最滞后,别人都开始上色了,这里连个草图还称不上。
  老师过来看了一眼,道:
  “平时你可是画的快的,这次怎么这么慢?”
  “因为画了几次不满意,改了又改所以慢了些,下午我加快点。”她心虚道。
  “别说那些没用的,你就是心思没在这儿。”沈如浩道。
  “我现在真想给司机大叔借个鱼钩把你嘴给封上!”
  而老师倒也没说什么,只是转头表示再过一会儿便可以准备准备吃饭了。
  “欢姐,那是你男朋友吗?”队伍中的另一个女生低声八卦道。
  她叫乔倩倩,是水欢在画室里关系最好的姑娘。
  “不是不是,别瞎说!”
  “你看把你急的,不是就不是呗。别说是你看,我也偷瞄了好几眼,感觉他好man啊,不娘不油不嫩;在车上他坐我后面,种扑面而来的男人味真是快迷死人了。
  哎,欢姐你要没那个意思,要不让我试试?”
  “你敢!你个小臭妮子!”
  水欢说着起身作势要打乔倩倩,后者便笑嘻嘻的一边说“欢姐我错了”一边从座位上站起来往一旁跑。
  午饭是老师准备好的,放在了车后面的一个大保温箱里,等拿出来摆好时项骜只觉着这难道不是找五星大厨做的?
  因为不仅丰盛更是精致异常,摆在一张半米高的折叠桌上足有十几道菜品。
  这样档次的午餐,还有那辆带着车载冰箱的商务车,以及在手机还是个稀罕物件儿的年代,在场不管学生还是老师却都人手一部且全为市面上的最新款就能知道,不仅水欢,其余人的家世也均是非官即富。
  不过午餐的种类多,量却挺少;很明显是给食量不大的女生和白瘦男生准备的。
  所以老师虽然招呼道:
  “一起来吃点吧。”
  但项骜还是拒绝了,他道:
  “本来已经蹭车过来,哪好意思再蹭饭呢,我带了吃的,你们慢用。”
  说着他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一个袋子,里面有8个煮鸡蛋,4根香蕉,一大包辣酱,一块切好的三斤炖牛肉,以及两个超大号的缸炉烧饼。
  看着这些,沈如浩惊愕道:
  “你一次就能吃下这么多?”
  “嗯,消耗大自然补充的也要多一些。”
  这个水欢倒不意外,因为在食堂一起吃饭这么久了,对他的饭量早已心中有数,很多次她都在感慨,这一顿吃的换了自己三天也吃不完。
  “我猜你肯定比我大,那我就叫你骜哥,行吗?”乔倩倩打招呼道。
  “当然可以。”
  “你是常石本地人吗?”
  “如果从户籍角度讲那是的,我出生在常石也长大在这里;但祖籍并不是。”
  “还没听你说过这个,我一直以为你就是土生土长的‘土着’呢。”水欢道。
  “我爸妈都不是本省人,他们在钢厂工作,最初是同年毕业分配到唐峰市那边的一家国企,也是从那里认识的。
  后来工作调动,调到了常石新建的分厂,落户后又有了我。”
  “以后课间时间多给我讲讲你的事,别总是看书要么睡觉。”
  “不用我说吧?毕竟我的事你也没少去找赵佗打听。”
  被戳穿的水欢一下羞红了脸,欲要辩驳两句,沈如浩一脸烦躁的表情插嘴道:
  “四眼,你不是说要给我们弹曲子吗?赶紧把你的吉他拿出来亮亮相吧。”
  被称作“四眼”的也是男生,他和前者的身材一个类型都很瘦,只是个子更矮,还留着西瓜头的发型,再加上厚厚的黑框眼镜,整个人看起来都呆呆的。
  事实是这个人的确挺呆。他木愣愣的应了一声就去拿东西了,然后把腿一盘,将吉他架在两腿之间,道:
  “你们想听什么?”
  “先弹个你最拿手的吧。”
  “好。”
  四眼随后弹了起来,弹得是一首最近很流行的民谣。
  他的唱功乏善可陈,谈不上多好但也不坏,只是这吉他的音准貌似有些问题,总是在高潮部分走调。
  所以一曲弹罢,效果远说不少好;四眼自己也明白,便傻傻的笑着道:
  “我水平不好,让你们见笑了。”
  女生们没说什么,沈如浩则摆了摆手,说:
  “看来你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实在是不咋地,下次别弹了。”
  四眼闻言表情有一瞬间的黯然,但只是“哦”了一声没再搭腔。
  一直在旁边认真倾听的项骜此时却开口了:
  “我认为不然,他弹的其实很好,水平至少在业余十级或专业四级左右,起码在同龄人的练习者中已经非常不错了。”
  沈如浩闻言不屑道:
  “他跑掉跑的这么严重都专业四级?你耳朵有毛病吧?还是说你真是因为四肢发达所以头脑简单的听不出来?”
  项骜并不理他,而是招了招手,对四眼道:
  “能把你的吉他给我看看吗?”
  后者一愣,随后道:
  “没问题。”
  等递过去后就见他双手并用在琴弦上下摆弄起来,待停下手时又递了回去:
  “看看怎么样了。”
  四眼试了试,双眼立刻泛起了兴奋的光芒,然后也不用谁说,把刚才那首歌的高潮部分再次弹唱了一遍,而音准和第一次几乎有天壤之别,呈现出来的效果也称得上脱胎换骨。
  “你怎么做到的?”他惊异问道。
  “你的琴弦没调好,必然会影响弹奏,如同枪没有将射表校好前是打不准的一样。”
  “我爸给我请了一个家庭教师,但他只教我弹奏技巧,没有教怎么调弦;我开始弹时自我感觉还不错,后来越来越不行,我还以为是自己练习太少退步了,结果练得多了反而更坏,信心都给弹没了,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你弹得越多琴弦越松,肯定要恶化的。”
  而比四眼更惊讶的是水欢,她转头看着项骜,道:
  “你这么五大三粗的一人,居然会乐器?”
  “啧,这两件事有什么必然的冲突吗?”他白眼道。
  “那你会调肯定也会弹对不对?”
  “会一点。”
  水欢没有下文,只是一脸期待的看过去,项骜明白她的意思,便笑了笑,又对四眼道:
  “借你的吉他弹一下,如何?”
  “当然可以!”
  随后的一曲仍是民谣,但曲目很冷门,在场人听过的不多。
  而他的声音是那种极富磁性的男中音,配合上缓缓从指尖流淌出的音符和婉转中带着几分伤感的歌词,再配上眼前湖光山色的景致,每个人的心仿佛都被带着飞了起来。
  这次结束,包括老师在内的绝大多数人都自发的鼓起了掌——之所以说“绝大多数”,是因为沈如浩是唯一一个没有表示精彩的,但又实在没话可说之下只得站起来撂了句:
  “在这儿坐着真没劲,我去看看司机钓了几条鱼了,等开画的时候叫我一声。”
  话音落下,人也已经走出去了;老师则道:
  “十分感谢两位同学的演奏,那下面一个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等下回来继续画。”
  众人随即各自起身溜达去了,水欢自然是和项骜在一起,她道:
  “赶紧老实交代,你到底还隐藏了多少我不知道的技能?”
  “急什么?高中三年,咱们现在才认识不到一个月吧?来日方长,有的是机会让你了解。”
  “说的也是,来...日...方...长,我喜欢这个词!”
  “我也喜欢。”项骜微笑着但口吻却认真的道。
  “我怎么觉着你除了学习不好之外,就没有不会的呢?”
  “这夸张了,天底下这么多东西我哪里都学的过来。”
  “我不管,反正我觉着你最厉害了。”
  “好,你说是便是。”
  她从这个“好”字里竟听出了几分宠溺,面上的温度不觉又升高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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