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扒人黑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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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实交代。”
  交代什么?
  文竹一脸懵逼。
  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警察哥哥拨抬起灯头,肩膀上的两枚警徽熠熠发光,好像头衔和等级很高的样子。
  他居高临下地发问:
  “你和拜火教会是什么关系?”
  wtF?文竹二脸懵逼。
  “我不信教,信科学。”
  随手的一警察哥哥开始写笔录,另一个负责审讯的,则拿起手机,点开了一个网站的小说。
  指着一本叫作《霸道总裁不爱我》的小说:
  “据可靠证据,你是这本扑街小说的作者‘长着草的咕咕怪’?”
  卧槽,你们警察居然还查这个?
  这本书是文竹的出山之作。
  曾经在茄网上发布,写的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主陈浅浅疯狂追恋霸道总裁杨子成的故事。
  这部作品里主要讲述的就是女主陈浅浅被男主杨子成一推再推,卑微追逐,直到死前都不曾言败的故事。
  看似励志,其实虐心又抑郁,爽不起来就算了,反而悲愤到令人恼怒,这也自然造成一众读者全不买账。
  这本书被列上十大垃圾书书单榜首的根本原因也就在这里。
  被扒拉了黑历史的文竹,当即就不淡定了,“扑啥街了,明明均订都有50,评论区好歹是一片蛙蛙的骂声,多和谐啊?
  无一例外都是骂人亲娘,可我没娘啊。
  这不,你看底下评论还有夸‘这作者脾气真好,被问候了母上都不带生气的’,多体贴啊。
  再说了,如果不是写的有点出色,一个扑街,那会有黑粉吗?还是路转黑的,有吗?”
  “……”
  两警察哥哥没有说话,只是完整的将他这句足以上天与太阳肩并肩的言论给记了下来。
  “你的书里面为什么有煽动社会负面情绪的不良言论?”
  “啥玩意儿?”
  “比如这句。”
  警察哥哥指了一段,说:“谈一场不痛不痒的恋爱,享一个莺莺燕燕的夜晚……这不是耍流氓吗?”
  “……”
  “因为他不爱我,所以我要毁了他。”
  警察哥哥看了都不淡定了,旋即一拍桌子,“这什么毁三观的言论,简直就是在培养恐怖分子!”
  文竹三脸懵逼。
  这大哥看书这么上头的吗?
  认真过头了啦。
  接着,警察哥哥似乎完全忘记了正事,扒拉着一句又一句小说里的词句,一朗又一朗地拍着桌子大声驳斥。
  比如:
  “世上最痛苦的事情不是等待,而是你知道她等待的那个人并不是你。
  就好像减肥不是最痛苦的,减不下来的肥才是最痛苦的……这什么狗屁不通的逻辑!”
  “爱情本就是一场磨合的对弈,原本靠吸引走近的彼此,也会被其他吸引挑向各自的激情……鼓励出轨,赤裸裸地鼓励出轨!”
  “最高尚的爱不是选择放手,而是选择打断他的腿,把他永远拴在身边……好家伙直接玩起施虐监禁了。”
  “我们都一样,都是爱情的奴隶。
  我们都一样,都是社会的走狗。
  我们唯一不一样的是,是你走在上流,我走在下流……妈的,看哭了。”
  不知不觉间,警察哥哥显然带入了其中,在接下来抑扬顿挫的朗诵中,又刹那间变了味。
  “我拼死拼活的想要得到你,从来都不是为了占有你,而是想要保护你,可你却永远走在伤害你的人身前……女主真是个好姑娘。”
  “杨子成,你长有世界上首屈一指的皮囊,你拥有我陈浅浅几辈子都赚不来的财富。
  可真正打动我的,从来都不是你那赫赫在上的外在条件,而是你那脆弱不堪想要有人在雨天给你撑起一把伞的可怜的小男孩。
  没有人想要真正靠近你,而我想!”
  “染了一身病,我来关心你。
  染了一身猩,我被你唾弃。
  然而,你依然没有将我拒之门外,就说明我还有机会。”
  “时间会让你不相信爱情,但时间会让你了解我,哪怕你恨我、讨厌我、唾弃我,只要你能时不时想起我,你就离不开我。”
  “卑微,从来都是爱情博弈中的输家,杨子成,输给你,我陈浅浅心甘情愿。”
  “夜深了,我该睡下了,天明了,你该重新启程了。来此世间一遭,爱上你,是我最大的幸福。
  然而唯一的遗憾,就是你没有爱上我。”
  就这样。
  到这里。
  凄美又单向的爱情故事结束了。
  本就是一段不可能实现的爱恋。
  一个是高高在上的总裁,一个是身居下位的普女。
  哪怕是他们性别互换了,身份互换了,结局也是一成不变,唯一可以变的就只有丰盈的剧情和跌宕的情节。
  在这本书中,文竹将一开始初入这个世界的无奈与悲伤一道写入了这本书中,不知不觉将原本的故事改成了另一个版本。
  从爽文变成了悲文。
  从励志文学变成了抑郁文学。
  将地狱写成了炼狱。
  这作者他娘的有毛病吧?
  一众读者对文竹的脑子表示有病,气的纷纷丢手机,绝大多数的人都是替陈浅浅意难平。
  一个这么好的姑娘,凭什么非要爱上这么一个硬石头?
  他妈的,作者简直瞎了眼!
  毕竟在文学作品里,作者就是老天,骂的也没错。
  而此时此刻。
  两位精壮的警察哥哥已经两两抱在了一起,哭成了两个小泪人,场面看的文竹一派尴尬。
  搞啥玩意儿呢?
  审讯呢。
  拷问呢。
  就不能认真点吗?
  “垃圾书!”
  抹掉眼泪的警察哥哥摁掉了手机,脸色瞬间从悲伤转回了威严赫赫,“言归正传。”
  话音未落,一旁的审讯员就递过来一沓文件,取掉扣在上面的回形针,翻阅了两下,说:
  “2044年12月16日,晚上6点左右,你在做什么?”
  文竹愣了一下,可劲地回想,那一天不是碰巧在刚参加完灵月妖的葬礼回来么?
  “大概是在理发吧。”
  “理发店名字。”刷刷刷的写下。
  “发廊。”
  “我是说理发店名字!”警察哥哥拍桌。
  “就叫‘发廊’啊,哥哥。”文竹真的要栓q了。
  “……”
  “理完发你又做了什么?”
  把一群人打了一顿。
  “和一群好朋友切磋武艺……?”
  一旁的笔录员,在纸上面写下了:【涉嫌聚众斗殴】
  警察哥哥一冷眼地盯着他,继续发问:
  “欧打完人,之后,你又去了哪里?做了什么?”
  文竹顿了顿,细声细语地说:
  “投案自首。”
  笔停住了。
  很快,一旁的警察哥哥又问:
  “自首什么?”
  “自首我被人打了。”
  噗!
  警察哥哥捂额一叹,自首是什么?是主动供认犯罪事实,而不是让你来瞎扯淡!
  “理由是什么?”
  “防卫过当……”
  “……”
  笔又停住了,很显然,身旁的警察哥哥已经不知道怎么写笔录了。
  负责审讯的警察哥哥拳头稍稍攥紧,压住不知从哪儿窜上来的邪火,沉声说:
  “防卫什么过当?”
  “防卫身体。”
  他翻阅了一下文件,看了几张监控截图。
  好家伙,这哪里是什么防卫过当,简直就是血虐,还他妈冲上去干人。
  把广大人民群众都吓傻了。
  “还有一个问题。”
  警察哥哥放下手中的文件,抬起一根手指,看向文竹,“你的功夫哪里学的?”
  “我不会功夫。”
  警察哥哥看了一眼竟在扯淡的文竹,继续问:
  “回到最开始问的问题上来,你到底和拜火教会是什么关系?”
  “诶唷,警察同志。”
  文竹也开始有些不耐烦了,“我能跟一个邪教组织有什么关系啊,我可是个良好市民,路边捡到一块钱,我还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
  感觉耳边忽然听到了什么奇怪的歌词。
  狐疑了一秒钟。
  警察哥哥干咳了两声,站了起来,给他递过来一份文件,又说:
  “我们查了他的通讯记录,那位拜火教会的五星侦察兵,鬓狗,疑似接到了上级的命令,特意来跟踪暗杀你。”
  “什么?”
  文竹惊愕抬头,他都懒得看这上面贴着大头自拍照的家伙的文件,但好在对面同志的告知,他也算是在心底放下了一些罪恶感。
  毕竟这孙子原来真是来暗杀他的!
  早知道一开始下手再狠点了。
  可恶。
  不过,话说回来了,他们拜火教会又找他干什么?
  与此同时,文竹也想起了康纳家。
  他一时间腹诽,腹诽自己居然连在什么场合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得罪了什么人,都浑然不知。
  反而老是有人要找他,害他。
  总有人要觊觎他这条烂命。
  凭什么?
  就凭我烂?
  思忖间,警察哥哥又递过来一份文件,上面附带了一张照片,是一个西装革履、正经帅气的中年男人。
  但这张脸总觉得很熟悉。
  在迟疑了好几十秒后,文竹终于想起了这个人是谁!
  妈耶,这不是老牛吗?
  “这是拜火教会的二级干部,在逃犯,曾午。”
  警察哥哥将一张新的照片递给他,上面拍的是正在天桥下,衣衫褴褛卖着廉价二手衣服的老牛。
  文竹顿时就傻眼了。
  “他原本是做服装生意的,拥有三家大厂,经营额日赚千亿,后染指了禁药tqJ-3,加入拜火教会,凭借着广阔的人脉和强悍的手段成为了干部。
  在他的加入下,拜火教会的声音,随着批发的服装商品,一度销往海外,生意扩张到前所未有的大。
  他和已经落网的拜火教会主教.王德发关系非常好,直到一场爆炸,曾午失去了两根大拇指沦为了废人,家破人亡之后,一直潜逃。”
  放下文件。
  在好望角区的服装厂爆炸案中,曾午在警方的档案资料里,记录的是已经死亡。
  但没想到他也是一条落网之鱼。
  多年以来,他并没有逃亡海外,而是改头换面,变成了“老牛”,在贫民窟天桥下一直摆摊为生。
  因为那里是治安禁区,平时警方也不会闲着没事去那里,没想到了居然成为了他的温床。
  警察哥哥敏锐地瞄了文竹一眼,发觉这个男孩对曾午的照片没有挤弄出任何震惊和疑惑,反而有着熟悉和狐疑的矛盾表情。
  他问:
  “你认识?”
  “不认识!”不自然地抬高音量。
  做笔录的警察哥哥也停了下来,这反应鬼都看的出来,这曾午一定是你认识的,而且有可能还在熟悉程度之上。
  两个警察哥哥相互一看,点了点头。
  “2044年12月17日,晚上7-8点的时候,你在干什么?”
  文竹抿抿唇,回想了一下,回答他:
  “在跑步吧?”
  “什么地方。”
  “晨曦高中的操场。”
  “跑了多久?”
  “二十多分钟。”
  “有碰上什么人不?”警察哥哥连珠炮般的接着问。
  “一对在小树林里打的火热的情侣算不算?”
  笔又停住了。
  警察哥哥再次用手捂住了额头,叹口气:
  “有谁能证明?”
  “那估计……只有那对在小树林里打的火热的情侣了。”
  笔在又双叒叕停住了。
  警察哥哥出去,打了个电话,派了一个同事,去调了一下晨曦那晚操场监控。
  还没多久,一个看的满脸绯红的王警跑了过来,确认再三地告诉他,文竹并没有撒谎。
  晚上7.40-8.00的时候,他确实一直在操场跑步,跑完后就直接回去宿舍了,再也没有出来过。
  当晚他有在场证明。
  也就是说,焚尸案看来他有不在场证明了。
  回到审讯室,抬起审讯灯,继续回归状态。
  “为什么你要去曾午之前就破产的好望角服装厂打工?”
  这还用问吗?
  当然是因为“穷”啊!
  “因为波叔做的红烧肉非常好吃。”文竹还是没有说出标准答案,而是说出了次要答案。
  “波叔?”
  一旁的警察哥哥停下笔,附耳告诉他,这是一个康纳家的A级在逃犯,很快,他点点头,又说:
  “就因为贪吃?”
  “不然呢?”文竹耸肩,“我图那套房子因为在鬼屋排行榜上很靠前吗?”
  警察哥哥翻了个白眼。
  最后问:
  “曾午有没有在之前找过你?”
  “啥?”文竹下意识地抖了抖肩,“警察同志,我们不熟的。”
  “不熟,那就是认识的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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