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番外:前尘往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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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重新用回季长烟这个身份——
  这世上没有人认识我了,我也无需再费尽心思遮掩身份了。
  我拿着九霖给我的银钱和荐书进了白鹿书院。
  其实我并不缺钱。
  八年的杀手生涯,我攒下了丰厚的家底,并以一个没有人知道的身份存在大晋最大的四海钱庄中,就连我义父都不知道。
  我也不缺学识。
  相思门有各种顶尖的资源,顶尖的大儒,顶尖的技师……
  我们每一个人,既可以是名门正派的弟子,也可以是风月场的头牌,还可以是顶级世家的继承人……
  作为相思门最优秀的学生,我可以学富五车,可以举止高贵,唯独缺一个身份,一个能进入上流社会的身份。
  白鹿书院成了我最好的选择。
  一年之后,我成了白鹿书院最负盛名的学子。
  二十岁那年,我考中状元,步入仕途。
  我答应过那个少年,要做个于国于民有用的人,如今,我终于有机会了。
  琼林宴上,皇帝林斯身边的小内侍传旨,将我单独留了下来。
  这一天,我第一次看清这位九五至尊的长相:刻薄、昏聩、带着被酒色掏空的虚弱。
  我垂下眼眸,恭敬地跪在他的面前:“学生季袅,见过陛下,陛下万岁,万万岁。”
  “快起来。”
  林斯伸手拉起我的同时,状似无意的将我往前一带,手并不规矩。
  我垂着眼眸只作不懂,任由他试探。
  “状元郎英姿勃发,世所罕见,朕甚为喜欢,不如你做朕的人,朕给你一世荣华富贵,如何?”
  林斯挑起我的下巴,眯着眼睛看着我,眼中尽是情色。
  那样的眼神,我着实不陌生。
  从五岁到十六岁,我见过太多这样的眼神。
  我也不止一次在这种眼神下屈服。
  可是面对林斯,我却没有答应。
  在犹豫要不要与这天下至尊虚与委蛇的时候,我莫名想到那个朗月清风的少年,脱口而出的话变成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学生本就是陛下的子民,又是天子门生,当然是陛下的人。”
  “状元郎是个聪明人。”林斯呵呵笑了两声,“朕的意思,你当真不懂?”
  我抬眼看着林斯。
  皇帝枯槁的面色掩不住好看的线条,虽然枯瘦,可骨相极佳。
  他曾经应该也是个好看的少年,如果没有遇到九明霁,我或许就从了——
  不,如果没有遇到九明霁,我已经死了,也不会有机会在这里。
  我勾唇,脸上漫上了得体的微笑:“陛下圣明,学生的确懂陛下的意思,但是学生不敢答应。”
  我跪在地上,姿态温驯,像是一只驯服的犬只:“学生怕一旦应了陛下,圣恩浓重时溺于其中,将来失了分寸,反而与陛下生疏了。学生愿意做陛下手中最锋利的刀,陛下想杀谁,学生就去杀谁。”
  “有意思。”林斯歪在椅子上,软绵绵的没有骨头一样,没有一点儿皇帝应有的霸气,“一把刀啊,朕有许多美人儿,却的确缺一把趁手的刀,季长烟,你很聪明,朕答应了。”
  “谢陛下圣恩。”我恭敬地跪下,重重地磕了个头。
  从那天起,我正式进入朝堂,成了林斯的刀,为林斯清理他看不惯的异类——
  他们当中大多是忠臣诤臣,为国为民舍得出一身铮铮铁骨。
  我绞尽脑汁救下这些人:偷梁换柱、李代桃僵,一个人就用人皮面具换出来,一族人就用龟息丹送出去……
  对于那些真正的奸佞,当然也有办法处置:激化矛盾、欲擒故纵,下毒、暗杀、山贼、劫匪……
  能借皇帝的刀,就借;借不了,我自己有的是刀。
  毕竟对我而言,救人是新鲜的,杀人却如同家常便饭。
  只要我想,总有办法,无非就是困难还是简单的区别。
  他们说我的手上沾满忠良的鲜血,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身上压了千斤重担。
  重担之下,我疯了,疯在太初六年的那个除夕。
  其实,我早就疯了,在看到义父尸体的那天就疯了。
  只是后来在白鹿书院一直顺风顺水,没有受过刺激,所以没有发病罢了。
  可是太初六年的除夕,我的疯病发作了。
  那天,因为一道菜,御史大夫许承志在除夕琼华宫夜宴上指着林斯破口大骂,说他昏庸无道、好色贪花、草菅人命、暴虐不仁、任用酷吏……
  许承志是条汉子,他慷慨激昂地罗列了林斯和我的二十条罪状。
  我低头看着酒杯中倒映的烛影,仿佛没听到一般。
  林斯大怒,命人将许承志拖出去,剁成肉泥。
  我施施然站起来,理了理身上那正四品浅绯色的官袍,跪在林斯面前:“陛下,微臣许久没有见过血了,今儿是除夕,不如让臣亲自动手,给御花园的白梅染染色,也添点儿喜庆?”
  我笑,笑容已经成了我的第二张脸。
  在场的大臣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寒颤。
  林斯哈哈大笑:“好好好,季卿果然是朕身边最懂事的,你去吧,肉酱剁好,记得送去御膳房蒸了,让各位爱卿都尝尝。”
  我笑着领旨下去,走到宫门外,命人将许承志拖去白梅园——
  我的暗卫早已接到我的指示,准备好了一个死囚作为替身,去了那里,就能把许承志替换出来。
  路上,我有些头痛,最近天牢里的死囚消耗太快,不太够用了。
  肉羹在一个时辰后被送到了琼华宫每位大臣的桌上。
  有人当场就吐了出来。
  林斯哈哈大笑,逼着每个人都要吃一碗。
  所有人都吃的痛苦不堪,只有我吃的舒舒服服,甚至还从容地给自己加了一勺调料汁——
  毕竟只有我知道,这根本不是许承志的肉糜羹,而是我提前准备好的其他牲畜的肉泥。
  我知道林斯暴虐,早就防着他这一手。
  什么东西,没有三皇血脉,也敢学商纣的暴虐。
  哦,还有一个人很欢乐的吃了这肉羹,就是许承志本人。
  我带他去御膳房蒸肉羹的时候,顺手分了他一碗。
  自己的肉羹,怎么不得吃一碗尝尝味道啊。
  许承志捧着肉羹,看我的眼神有些愧疚:“季大人……”
  我摆了摆手,让他别客气:“我又不是为了大人,我是为了晋国苍生。失了大人这样的脊梁,大晋是要得软骨病的。”
  许承志吃的舒服,可是其他人就没有他吃的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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