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杀恶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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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片名为希望大陆的土地,其中人类的光辉帝国占有绝大部分的疆域,精灵固守梦幻森林,而兽人世代生活在沃土之邦。
  光辉帝国又分为七大领主,夏尔城就是绿胡子公爵领土的主城。
  这里靠近沃土之邦,是人类与兽人的交易之城,生性高傲的精灵也会时常出没在这座城池。
  旬空从高大的城门进入,光滑平整的石砖路延伸至光明神殿之前。
  路过的人们注意到他眼上的发带,以为他看不见,都小心翼翼的让开。
  但其实他有神识,虽然被封印了大半,没有攻击能力,但东西还是能看得清的。
  远处的神殿是典型的哥特式建筑,拥有高耸的塔尖、尖形的拱门和大窗户、彩色玻璃,以及繁复厚重的雕刻和绚丽浓厚的色彩。
  毫无疑问,神殿是这座城池中最中心最华丽也是最重要的的建筑。
  从城外而来的人们以及城中的居民纷纷涌向这座神殿,聚集在神殿前的中心广场上。
  团子好奇地问:“他们这是在干什么呀?”
  旬空翻了翻原主的记忆,跟着人流走向神殿广场。
  “今天是圣火日。”
  无论是光辉帝国的国王,兽人族的王,还是精灵皇,都不是这片大陆真正的统治者。
  光明神才是。
  三大种族皆信仰光明神以及光明神的从属神明,他们从出生起就拥有着对神明的信仰,而神明会给予虔诚的信徒各种奖励。
  精灵信仰生命女神,生命女神给予他们漫长的寿命。
  兽人信仰战神,战神赐予他们强健的肉体。
  而人类的信仰更加多样,农民信仰丰收女神,只需要在种下种子之后虔诚的向神明祈祷,神明便会给予丰收。
  圣火日也是由此而来。
  传说在很久以前,人类在黑暗中祈求光明。
  光明神给予回应,赐予人类火焰,用来驱赶野兽、烹煮食物、驱寒保暖。
  后来人类盖起房子、建立城池、成立国家,火成了最重要的东西。
  但光明神不能无时无刻维持圣火。
  于是有了教廷。
  教皇作为神明的代行者,掌管教廷。教廷选出拥有光明元素亲和的孩子,将其培养成为牧师。
  牧师通过祈祷拥有光明之力,可以为需要圣火的人类点燃火焰。
  教皇规定每隔六天就是圣火日,牧师们在光明神殿前的广场上点燃圣火,将火种分发给人类。
  这枚小小的火种可以满足人类七天的火焰用量。
  等到火种消失,又是新的一次圣火日。
  团子听完这个解释,十分不能理解:“这个世界的人不会钻木取火吗?”
  “没有必要。”旬空面色淡淡混在人群中,看向广场中央的白袍牧师们,“神明对信徒有求必应,连庄稼生长,天气是否晴朗,都可以通过祈祷来解决。自然没有必要费力钻木取火。”
  “当——当——当——”
  雄浑的钟声在光明之力的加持下,传遍整座城池。
  躁动的人群变得安静下来。
  白袍上绣有金纹的祭司带领牧师们站在石头雕刻而成的火炬面前,面向教堂方向跪下,人群也哗啦啦跪下。
  旬空光明正大的站着,将周遭的情形收入眼底。
  广场中间,祭司和牧师们的祈祷仿佛华丽而优美的诗歌,听不懂,但是很好听。
  大约三五分钟之后,祭司高喊:“赞美光明神!”
  耀眼的光明之力在他手指所指之处汇聚,广场中心的火炬之上圣火熊熊燃起。
  人群应和:“赞美光明神!”
  无数微小的白点从圣火中升起,向四周散开,落在每个人的手上。
  这就是火种了。
  旬空伸出手抓取了一枚火种。
  火种与皮肤接触,带来燃烧的灼痛。
  火种其实就是一团很小的火苗,通常来说温度并不高,只会让人觉得暖洋洋的。
  但对于不被庇佑的人来说,火苗会毫不留情地灼伤皮肤,甚至会留下难以消除的疤痕。
  而原主就是那个不被神明庇佑的人。
  旬空眉毛微挑,嗤笑一声,松手放开火种,转身逆着人群离去。
  为了不引人注目,团子藏在他的袖子里,悄咪咪探出一个小小的脑袋左顾右盼。
  “应该还有不少像原主这样的吧?他们得不到圣火,总需要钻木取火了吧!”
  “你想的太简单了。”旬空轻叹一口气,“像原主这样的人有一个专门的称谓,神弃之子,也叫黑暗之子。”
  光明与黑暗。
  单从名字里就能知道他们是这个世界的反派,是需要被清除的存在。
  所以通常来说他们无法长大。
  团子也叹气:“已经能想象到原主长这么大有多么不容易了!”
  “好了,别想这么多了。”旬空摸了摸原主仅有的一枚银币,走到了一家偏僻的酒馆前,“我请你吃早餐。”
  团子瞬间丢掉烦恼:“好耶!”
  酒馆外表破旧,木门紧闭,但喝酒交谈声,还有划拳声,隐隐从里面透出来。
  这不是一家普通的酒馆,而是行走大陆的佣兵们的招募处。
  佣兵们夜晚行走于野外,与各种魔物搏斗,白天就会来到这处酒馆,用生与死之间赚来的钱,喝得酩酊大醉。
  而喝醉了的佣兵们最容易闹事,酒馆的老板玛薇每天都在为此发愁。
  但今天有点不一样。
  酒馆里来了一位少见的佣兵。
  他有一头极为漂亮的金色短发,以及海洋般静谧的蓝色眼睛,身材高大,却不像其他人一样,肌肉偾张,青筋暴起。
  黑色紧身短衫勾勒出形状极好的肌肉,饱满而结实,散发着令人心悸的荷尔蒙。
  宽肩、窄腰、大长腿是极好的身材比例,却无人敢忽视其中蕴含的恐怖力量。
  这样一个健美的几乎算得上有些漂亮的青年却是整个酒馆佣兵的噩梦。
  从他出现起,所有人的声音都不自觉放低,往常喝醉爱耍酒疯的酒鬼也乖巧起来,甚至所有人都自发地绕着他走路。
  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惹他不开心,人就没了。
  就在这样紧张又诡异的气氛中,酒馆的门被推开,全身包裹在兜帽中的人,蒙着眼拄着拐走了进来。
  他站到吧台前,两根手指推出五枚铜币,压低声音道:“请给我两份渔人吐司,一份胡萝卜煎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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