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赚钱小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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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嫂子,你要是不收下的话,我就跟爸妈说我喜欢你,要娶你做老婆。”
  一句话,瞬间就让杨蓓蓓花容失色。
  抱着王顺给的东西,连鸡都顾不得喂了,就跑回房间。
  王顺盯着她的背影看。
  跑步的时候,那‘啰柚’一颤一颤的,对王顺的人性造成了巨大的考验。
  另一边,杨蓓蓓回到自己屋子里,把门关上,大口大口的喘气。
  一摸脸,滚烫得吓人。
  “小叔子太坏了,真讨厌。”她嘟囔了一句。
  不过很快她就被手中的东西给吸引了目光。
  先试了一下拖鞋。
  刚好。
  然后又试了一下布鞋。
  王顺买的是白底+红色鞋身的,很适合女孩子穿。
  鞋垫还很厚,穿起来很舒服。
  杨蓓蓓已经有三年没有换新鞋了。
  低头看着新换上的鞋子,嘴角不自觉露出笑容。
  小叔子也是长大了,知道疼人了。
  王顺在给鸡崽子喂食之后,就去找村长登记。
  今天晚上就开始上班了。
  消息不胫而走。
  不少村民,邻居听到这个消息,表面上各种恭喜。
  背地里多多少少也带着点酸溜溜的味道。
  毕竟这巡夜人在村子里,算是铁饭碗了,名声还好。
  回去的路上,王顺正好经过王大牛家里。
  听到了从里面传来的一阵阵尖锐刺耳的声音。
  那是王大牛他妈的声音,是村子里有名的大嗓门,河东狮吼。
  站在村子东边吼一声,西边都可以听得见。
  “我的儿啊,你怎么好端端的发烧了?”
  王顺脚步一顿。
  王大牛发烧了?
  王大牛人如其名,壮得跟头牛一样。
  忽然发烧了,不会是因为前天晚上去偷偷破坏玉米地,被王顺给吓到所引起的吧。
  要真的是这样,那王顺只能说活该。
  他们一家子都心术不正。
  王顺跟王大牛之所以交恶,最根本原因是因为王大牛去他家偷鸡。
  被发现后还死不赖账,说自己只是路过。
  王大牛的爸妈闻讯赶来之后非但没有认错,反而还各种撒泼打滚耍无赖。
  最终就造成了两家人的交恶。
  这时王大牛的声音跟着响起:“该死的王顺,他居然当了巡夜人,我恨啊!!”
  看着自己的死对头进步,那比杀了他都还要难受。
  王大牛的妈也是咬牙切齿:“那该死的小杂种要不是救了村长女儿,也得不到这样的好差事。
  一家子都是狗娘养的贱东西。”
  王顺脸色顿时就冷了下来。
  没听到也就算了。
  让他听到了这对母子两骂得那么脏,而且还是在自己没有得罪他们的情况下。
  必须不能忍。
  王顺跑到他们屋子后面,摘了一点杂草含在嘴里,让自己的声音发生变化。
  然后大喊一声:“王大牛,你那天晚上做的事情我都看到了。
  你小心点,我会天天盯着你的!”
  说完,就直接跑路。
  王大牛的妈,一个体型肥硕,满脸横肉,眼带凶光的妇女跑了出来。
  “是哪个王八羔子,给老娘滚出来!”
  只可惜,王顺早就脚底抹油溜走了。
  屋子内,王大牛心头一颤,蒙上了一层阴影。
  他当真了。
  究竟是谁发现了自己做的那些事?
  这要是万一被大伯家知道,可就麻烦了。
  回到家,恰好看到杨蓓蓓在前院里浇菜。
  用的是自家茅坑里的肥水,加上一点河水搅拌后形成的肥料。
  一勺勺的淋在菜上,都生长得绿油油的。
  王顺心中一动。
  或许可以自己制作复合肥,来提升农作物的生长时间跟产出。
  王顺记得,1998年到2000年,是国内复合肥的高速发展阶段。
  到了2001年的时候,才在全国普及开来。
  如何制作家用复合肥,王顺也是知晓的。
  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前世无聊的时候,他就经常刷那种农业、田园的视频。
  那些博主会科普各种农业的相关知识。
  一些比较通俗易懂的,王顺都记得。
  甚至于,王顺将来有资本了,还可以开一家复合肥工厂。
  目前这个在国内,还属于空白阶段。
  要是提前布局,说不定可以大赚一笔。
  王顺对于未来的规划,逐渐有了一个清晰的目标。
  思绪回转。
  他冲着杨蓓蓓喊了一声:“嫂子。”
  杨蓓蓓抬起头,看到王顺,略微有点不自然,但还是笑着点头。
  “嫂子,我去山上弄点菊苣草来给小鸡崽拌糠吃。”王顺说完,就拿着镰刀跟几条绳子出门了。
  菊苣草是一种很常见的植物。
  这种草对土壤要求不严,适应性强,耐寒耐热,喜温暖湿润气候。
  它既耐旱又耐霜冻,营养价值还不错。
  在以前闹饥荒的时候,这种草也被人拿来充饥。
  跟糠一起拌,除了可以让营养更加丰富之外,也可以节省一些饲料。
  “好,路上小心。”杨蓓蓓叮嘱道:“夏天山上很多毒蛇的。”
  王顺头也不回的挥挥手。
  看着王顺变得这么勤快,杨蓓蓓也是打从心眼里感到高兴。
  菊苣草随处可见。
  王顺还没走到山脚下,就割了不少。
  索性就在附近割了几捆,先弄回家,然后再上山。
  不多时,王顺就割了三捆,估计有四五十斤了。
  这些够两三天用的了。
  王顺正准备回去呢,忽然想起来附近好像有一棵年份久远的杨桃树。
  这个季节杨桃应该开始结果了。
  想到这里,王顺手持镰刀开路,很快就来到了那棵杨桃树前。
  这棵杨桃树很大,高度超过了五米。
  躯干一个成年人合抱都抱不住。
  此时上面已经结满了杨桃,但大多数都还很小。
  王顺摘了一个比较大的,尝了一口就给丢了。
  太酸了,且涩。
  王顺记起来了。
  山上有不少的野果树,并且结果都很多,但基本上没有人来采摘。
  究其原因就是这些果树都没有经过嫁接,口感大多数,要不是酸涩就是苦,比苦瓜还苦几倍的那种。
  除非是饥荒年代,实在没有东西吃了,否则基本上都不会去吃这个东西。
  王顺看着这满满登登挂满了树枝的杨桃。
  就这么浪费掉,实在是可惜。
  “等等。”王顺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等等,我记得有个办法,可以‘变废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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