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掷界外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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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掷界外球是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掷界外球不能直接进球得分。
  判为掷界外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从地面或空中越过边线时;
  ·从球越出边线处掷界外球;
  ·判给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
  程序
  在掷出球的一瞬间,掷球者应:
  ·面向比赛场地;
  ·任何一只脚的部分站在边线上或站在边线外的地上;
  ·使用双手;
  ·将球从头后经头上掷出。
  掷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不得再次触球。
  球一进入比赛场地,比赛即为进行。
  违规/判罚
  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掷界外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掷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掷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掷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则判罚球点球。
  由守门员掷界外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对方队员不正当地阻碍掷球队员或分散其注意力:
  ·他将因非体育道德行为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由对方掷界外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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